不夏

老福特超强敏感肌,不适合我这个车手,有缘再见

【脑洞记录/柴哈】进退两难(魔鬼CP)

萧平旌×秦明(我是个脑子有泡的魔鬼

反穿书/妖怪/羽皇路过/微林秦/涛涛死亡


  清明时节,多雨。雨水过敏的秦明踩着点进的警局,刚好抓到大宝在办公室吃煎饼果子,还在看小说。大宝又被秦明赶了出去,小说也被没收了。

  警局组织去扫墓,秦明再一次请假了,自从林涛三年前死去以后,秦明再也没有去过陵园,好像他不去看林涛,就能逃避掉林涛已经不在的事实一样。

  林涛三年前去邻市出任务,回来的路上被仇杀了。一队的几个大男人哭的像一群孩子,只有秦明,一滴眼泪都没有流,他将林涛身上的每一处伤口都看得仔细,一动不动站了许久。直到大宝哭着将他从法医室强行拖了出来。

  秦明被谭局放了一周的假,他七天的时间,一步都没有走出过家门,谁都不知道他在里面做什么。大宝去看过他,却敲不开门,一度让大宝以为秦明做了傻事。

  一周以后秦明照常上班,除了瘦脱了型以外,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开始好好吃饭,但是没有人敢在秦明面前提到林涛,大宝也不敢。

  秦明喜欢林涛,其他人看没看出来不知道,反正大宝心里是清楚的。虽然大宝和秦明经常吐槽林涛的宝宝是薛定谔的宝宝,但是宝宝确有其人,是个活泼漂亮的短发姑娘,在林涛的葬礼上哭的令人心疼,她的手指上甚至已经戴上了订婚戒指。

  所有人都在安慰林涛的“宝宝”,秦明只能说一句“节哀”。他是林涛的好朋友和最亲近的同事,仅此而已。

  下着暴雨的清明节前夕,秦明下班回家,PTSD再一次发作,眼前总是出现林涛尸体的幻觉,他只能去翻从大宝那里没收的小说来转移一下注意力。

  小说是琅琊榜2,就算秦明从不看这种非学术性的书籍,这本常年霸占书店热销区的作品,秦明也对它眼熟得很。雨声嘈杂得响在耳畔,不知道到底是外面在下雨,还是秦明心里在下雨,过了许久,秦明才发觉自己什么也没看进去,最后决定早点睡。

  PTSD不出意外又发作了,秦明总觉得门外有人,有人在敲门,以前林涛知道他对下雨天“过敏”,总找各种借口蹭进门过夜。

  我能在你家看场球吗?

  又下雨了林涛……

  秦明头痛欲裂,就算在被子里缩成一团紧紧捂着耳朵,巨大的雨声依旧那么响亮,直到一阵清晰的敲门声真真切切得响了起来,雨声像是潮水一般退了回去。秦明愣愣地看着大门,以为自己又出现了幻听。

  叩叩叩

  声音很轻,但确实有人敲门,秦明睡衣带子都没系好,跌跌撞撞去开门,握住门把的手因为情绪太波动,化成了黑色的猫爪子,秦明在衣服上搓了搓,毛爪子又变了回来,他深吸一口气打开门,门外除了雨幕什么都没有。

  秦明一边思考自己应不应该去医院看看心理方面的医生,一边回到了屋子,地上突兀地出现了一滩血迹,被雨水稀释成了淡淡的红,秦明却并不是很紧张。

  大概因为地板上还有一串湿漉漉的梅花爪印。

  秦明很快找到了躲在书桌底下的小毛团,小家伙凶得很,龇牙咧嘴,秦明内心毫无波动,非常冷酷无情。

 “你想死就死到外面去,别死在我家里。”

  比它还凶。

  小毛球瞬间怂了,乖乖被秦明抱出来包扎。


  萧平旌是在一片山林里捡到小木盒的,打开以后不认识齿轮,作死地拨弄了好几圈,一阵金光以后就站在了大雨中,还在马路正中间,没见过汽车的小皮筋光荣被撞飞了,现代世界天地灵气稀缺地很,根本没办法运功自愈,小皮筋只能化成原型幼体版,节省妖力,走到最近的一间屋子敲门求助。

  秦明是个半妖,妖力很低微,有时候连人型都不太好控制,耳朵、爪子和尾巴经常会不听话地窜出来,警局的人都会假装自己什么都没瞧见。他压根没觉察到自己捡了一只厉害的大妖,把小皮筋当狗子养,一开始教它上厕所,还不顾小狼崽子的挣扎,抱着它尿过尿。(感觉后期可以开一辆很黄暴的车)

  小皮筋就以一只受伤奶狗的身份入住了秦明家,它知道秦明睡不好,总是说梦话,总是惊醒,还挑食的很,晚上居然只吃一堆菜!(沙拉)还有一杯黑糊糊的药!(咖啡)吃菜怎么可能吃的饱啊! 秦明应该挺穷的,住的房子也很小,也就长林王府半个房间大,不行!太穷了!虽然秦明把自己当狗子,但好歹是救命恩人,如果能回家,一间大宅子还是要给的!

  小皮筋心里想着,尾巴在身后无意识地晃晃晃晃晃。

  这天小皮筋觉得秦明心情很差,虽然就秦明那张冷脸上你估计什么都瞧不出来,但是小皮筋就是感觉到了。

  就吃饭的问题秦明原本打算买狗粮的,被小狼崽子撒泼打滚地拒绝了,只能给他买肉吃,还不能是用白水煮的,一定要是正常人吃的,真是非常奇怪。

  今天秦明居然给小皮筋买了酱牛肉,鲜香无比,他自己却什么都没吃,从电视柜里找出了一盘录像带看了起来,小皮筋看到屏幕里居然有人,肉都从嘴里掉了出来。电视里有秦明和警局里那个叽叽喳喳的李大宝,还有一个男人小皮筋没见过,勾着秦明的肩膀笑得傻乎乎的,秦明一脸嫌弃地把他的手从肩膀上拎了下来。

  “秦科长,采访一下,您对于今天这个正式进入三十岁的日子有什么想说的吗?”男人将玻璃杯当成话筒对着秦明笑嘻嘻的问。秦明白了他一眼,像是在看一个傻子。同样是一张臭脸,电视里的秦明却鲜活的多,和眼前这个死气沉沉的秦明完全不一样。

  秦明拿着杯子倒了一点琥珀色的液体,灵敏的嗅觉让小皮筋隔着一米远也闻到是酒的味道,和大梁酿的酒好像不一样,但也是很烈的味道。

  秦明坐在沙发上看着录像带,面无表情地将杯子里的酒都灌了下去。电视里不认识的男人和大宝端出了一个大蛋糕,上面铺满了苹果片和草莓,秦明嘴上分析着这个蛋糕的热量和超标的糖分,眼底却有着笑意。

  今天是秦明生日吗?

  小皮筋歪了歪脑袋,他成年以后,对于自己的生日就没有特别在意了,但大哥总会给自己准备贺礼,大嫂也会做一桌子自己爱吃的菜,至少是开开心心热热闹闹的,哪儿有秦明这样过生日的啊?

  就算警局里那些人不记得,为什么那个大宝也不记得呢?他俩关系应该特别好啊?

  秦明一直觉得自己的生日是一个诅咒,自从家里出事以后,他再也不过生日了,直到认识了林涛,后来大宝也来了,这才让秦明渐渐记起生日应该是怎么过的。林涛走了以后,秦明再次拒绝过生日,大宝当然是记得秦明的生日的,只是再怎么过,都成了触景生情,还不如假装失忆。

  大宝已经尽可能避开所有会让秦明想起林涛的事情了,奈何秦明自己总会自虐一样逼着自己想起来,晚饭没吃的秦明灌了一肚子酒,胃抽疼的厉害,他在沙发上缩成了一团,电视里林涛和大宝满脸的奶油,还在秦明脸上花了猫咪胡子,一片欢乐的氛围。

  秦明额角渗出了一些冷汗,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电视,没什么表情,眼睛干涸得可怕,小皮筋忍不住跳上沙发挤进了秦明怀里去舔它的脸。秦明有洁癖,但是这次居然没把它丢下沙发。

  “你想干什么?”

  小皮筋又往秦明身上挤了挤,往秦明脸颊上又舔了一口,小时候他调皮挨了打,化成原型疼的直哭,大哥都是变成大狼把它从床底下叼出来舔毛。

  疼的时候有人哄一哄就不疼了。

 “我又没哭,你舔什么?” 

  骗人,我明明听到你哭了。


  一道惊雷把小皮筋从梦里吓得一激灵,醒来以后迷迷瞪瞪地左右看了看,发现床上的秦明不见了,他一下子清醒了,蹦哒到床上撩开被子,发现床上一团黑色的毛茸茸。

  小猫咪!

  长林王府一窝子大尾巴狼,能和狼打交道的猫科动物不是老虎就是豹子,小皮筋哪里见过小猫,好奇地嗅来嗅去,看到秦明做噩梦在发抖,以为他冷,刚好他伤养的也差不多了,催动妖力化成了成年大小,把小黑猫圈在了中间,毛茸茸的大尾巴给秦明当被子盖了。

  第二天秦明醒过来的时候就是被没穿衣服的小皮筋真人搂在怀里,吓得秦明直接把人踹下了床。

  说清楚原因以后,秦明花了很久才接受了自己捡的不是一只狗子,而是一个比自己大了一千多岁的“老”妖怪。(小皮筋:???

  小皮筋比秦明高一点,秦明的衣服大多是自己做的,合体剪裁,没有小皮筋能穿的尺码,只能翻了一件林涛的旧衣服穿,居然刚刚正好(弟弟和现哥身高一样)

  小皮筋没有现代身份证,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吃秦明的住秦明的,被爹知道了肯定要打死他,他只能以秦明远方亲戚的身份到警局给秦明打打下手。

  一次出现场的时候嫌疑人想逃跑,小皮筋轻功了得,飞檐走壁把人按在了地上,成功征服了现任一队队长小黑,只是小皮筋不是警校出身,只能领着一个协警的头衔。

  协警好歹有工资,在长林王府哪里需要他赚钱,第一次拿到工资的时候可把他乐坏了,打扰了秦明这么久,他第一时间就是想给秦明买点什么。

  走进法医室的小皮筋抱着一大束向日葵,他知道秦明怕下雨,向日葵黄澄澄的像是一个个小太阳,送给秦明正好。

  希望他心里也能雨过天晴。

  秦明看着明艳的向日葵嘴角有浅浅的笑意,整个脸都柔和了不少。

  “谢谢。”

  笑起来真好看啊。怎么平时就是臭着一张脸呢?

  小皮筋想让秦明过得开心点,就去问大宝秦明的喜好,大宝也没藏着掖着,滔滔不绝说了一长串,渐渐地就开始对秦明开始讨伐,事儿妈!嘴巴毒!傲娇!还抠门!

  晚上只能吃菜,都这么穷了,能不抠点么。小皮筋帮着秦明说话,大宝像个长者一样摸了摸他的头。

  傻孩子,人家有房有车哪里穷了啊!

  小皮筋知道秦明胃不好,一个王府里被宠大的二公子开始和电磁炉斗智斗勇,秦明加班到深夜,回到家就看见一桌子已经冷透的饭菜,小皮筋趴在桌上睡着了,两只手上都烫起不少水泡。秦明叹了一口气,拿着医药箱给他上药,小皮筋醒了,用筷子夹着红烧肉非要秦明吃一口,其实有点糊味,秦明嘴上说着太甜了,但是全吃完了。

  又是一个下雨天,秦明又做噩梦了,小皮筋被秦明说梦话的声音叫醒,差点从沙发上滚下去,踩着拖鞋啪嗒啪嗒走到秦明床边,看到秦明一头冷汗地坐在床头发蒙,提出要和秦明一起睡。

  一起睡就不会做噩梦了!

  唯物主义秦科长怎么可能同意,让小皮筋滚去沙发睡觉,非常凶。小皮筋瘪瘪嘴走了,过了一会儿,一只灰白的大尾巴狼屁颠屁颠回来了,大脑袋搁在床头眨巴眨巴眼,一点身为狼的威严都没有。凶巴巴的秦科长没忍住,撸了撸他的毛。大尾巴狼蹬鼻子上脸,窜上了床,没脸没皮地占了半个枕头,趴在了秦明身边,秦明嘴唇抿了又抿,最后自暴自弃地钻回了被窝,把脸埋在了大尾巴狼毛绒绒的肚子上。

  一觉到天亮,秦明一夜无梦。

  

  小皮筋作为协警只能参与一些民事纠纷,没什么大案子的时候能和秦明一起上下班,有刑事案件的时候他只能一个人回家,秦明又加班了,小皮筋做好夜宵,无聊的很,想从秦明桌上找点书看看,他就翻开了还没还给大宝的琅琊榜2。

  秦明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小皮筋抱着那本书在发楞,看到秦明回来了,呆呆地问秦明,书里写的是不是真的,他最亲的大哥会死,元启会谋反,都是这本书瞎写的吧?秦明不知道该怎么说,小皮筋看着秦明,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滴,秦明手足无措,僵硬地给狼崽子顺毛。

  小皮筋穿越以后看什么都新鲜,都没怎么想着回家,这下说什么都要回去了,既然知道了未来,就要及时把坏事遏制住。小皮筋从犄角旮旯里找出了那个带他穿越的小木盒,小木盒却怎么也打不开了。

  休息日的时候秦明带着小皮筋去找了老龟,一只活了三千多年的本土花龟,老龟拿着小木盒,发现盒子上有一丝羽皇的气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人类文明发展过于快了,很多大妖都隐居在了昆仑山,近百年都没出来过,只有几只大妖镇守一方,龙番就是羽皇的地盘之一。

  秦明再一次发现尸体上的疑点,为破案立了大功,谭局批了他三天的假期,秦明带着小皮筋去找了羽皇,羽皇开着一家古董店,什么时候开门全看心情,生意爱做不做,反正不缺钱。店里居然只有两个小朋友在管,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和一只沉默寡言的燕子。

  两只小鸟带着秦明和小皮筋去了后院,一只巨大的白孔雀正在阁楼上睡觉,小麻雀说他们的老大这个午觉已经睡了快一年了,非常持久,不一定什么时候醒。然而回家的事情等不了太久,小皮筋本皮就去揪羽皇华丽漂亮的尾巴毛,硬生生把羽皇揪醒了。羽皇起床气,浑身的毛都炸了,四处找鞭子要和小皮筋先打一架,看清小皮筋的脸时又觉得眼熟。

  “小白鹤?(白龙)你怎么成狗崽子了?”

  “什么狗崽子!我是狼!”

  羽族老大风天逸,在他眼里除了鸟类以外其他物种全都没什么区别。羽皇皱着眉又仔细瞅了瞅小皮筋,毕竟已经跨物种了,这才确定自己认错人了。看到秦明就更亲切了,他想到自己七十多年前也认识过一只大猫,那大猫可比身娇体弱(?的秦明厉害多了。

  “他还活着吗?”

  “……死了,那个年代能活下来的太少了。”(糖堆)

  “那你说的小白鹤呢?”

  “不知道啊,后来唐朝就乱了,本皇也不怎么去人间了。”

  “唐朝???”秦明愣住了“请问……您多大了?”

  “记不清了,不到五千岁吧。”

  “……”

  年仅三十三的秦明觉得自己还是个宝宝。

  两人说明了来意,羽皇拿着小木盒表示很怀念,在中国最动荡最屈辱的时代,不仅人界满目疮痍,妖界也是猩红一片,各个西方的大妖暴力侵占着地盘,皇叔为了羽族的存续,和侵略者同归于尽了,羽皇将羽族安定下来以后,一心想逆转时光,将皇叔救回来。

  羽还真就是那个时候做出穿书神器小木盒的,两人翻遍所有古籍,还亲身穿到书中寻找蛛丝马迹,但不管羽还真怎么钻研,都没办法回溯时空。

  现在他人也不在羽皇身边,出门游历去了,不知道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做研究呢。羽皇听完小皮筋急着回家的理由,一边叫燕子倒茶,一边泼冷水。

  “听你所言,你所在的那本书应该早就写完了,书中已经自成一个天地,作者就是书中的天道,他既然已经把你大哥写死了,那不管你回去怎么补救,你大哥还是会死的,只是可能不是原本的死法。”

  小皮筋又生气又难过,问羽皇有没有什么办法,羽皇摊摊手,表示天道不可违,你要么就把作者揪出来打一顿出出气吧。小皮筋要被气哭了,秦明一个没拦住就独自一人跑出去了,羽皇对冲动小年轻一脸的嫌弃,把茶点推到秦明面前。

  “我在提醒狗崽子也在提醒你,天道不可违,人既然死了,是不能复生的。”

  “……我没想这么多。”

  “呵!说起时光回溯的时候你眼睛都亮了,本皇还没瞎。”

  “……”

  羽皇答应会尽快让羽还真回来,吃了饭就扭头继续补觉了,羽族的食物都是冷的,秦明吃不惯,告别羽皇以后很快找到了蹲在路边马路牙子上看着车辆发呆的小皮筋。

  为了哄小皮筋开心,秦明异常阔气地请他吃了海底捞,大梁也有类似火锅的吃法,小皮筋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最让他惊为天人的是现代各种各样的饮料,喝到冰可乐的第一口小皮筋差点没吐了,后来像是中了毒似的一口接一口吨吨吨吨吨。

  “秦小猫。”

  “我是秦明。”

  “秦明,我我我能再来一瓶可乐吗?”

  “不行,这个喝多了不好。”

  “……秦小猫秦小猫秦小猫秦小猫!”

  “……”

  秦明:我解剖刀呢?


  在等待羽还真回来的时间里,秦明和小皮筋的日常依旧在继续,小皮筋每个月的工资大多都拿去吃吃吃了,毕竟现代的食物种类可真是太多了,小皮筋已经彻底被李大宝带坏了,烤串凉粉小龙虾,再来个煎饼果子加两个蛋,要不是小皮筋习惯了早上练功,非胖个十来斤。他剩下的钱总会给秦明去买花,秦明脸上嫌弃的很,说花朵是植物生殖器之类的扫兴话,身体倒是很诚实地在办公桌上放了一个玻璃花瓶。

  小皮筋每个月买的花都不一样,都快和花店老板娘混熟了,这次抱着一大束玫瑰花走进了法医室,秦明和大宝的脸都僵硬了起来,林涛以前也送过秦明玫瑰花,虽然最后发现是个乌龙。大宝的小眼神在秦明的脸上瞟了又瞟,玫瑰花在现代世界有特殊意义,她以为小皮筋不清楚,只是单纯地觉得玫瑰长得好看,谁知道小皮筋清楚地很,他就是特意买来送给秦明的。

  “……我拒绝你。”秦明没有去接那束玫瑰。

  “我还什么都没说啊!”

  “反正我不会喜欢你的。”

  大宝如坐针毡感觉自己不应该在法医室里,她仿佛看到小皮筋的耳朵和尾巴都垂了下去,偏偏还嘴硬地说。

  反正我就是喜欢你。

  大宝都想上去给他顺顺毛,但大宝心里也清楚,秦明恐怕不会再喜欢别人了。

  小皮筋像是根本没听到秦明的拒绝似的,依旧和秦明一起上下班,给秦明做丰盛的晚餐,看着他吃,有事没事就溜达到法医室和李大宝聊天,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秦明看着狼崽子的侧脸,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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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想写梗概的怎么越写越详细……

我觉得我已经在写文了

没想好HE还是BE,容我缓一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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